| 一、单位概况 |
仙桃市交通稽查大队前身为仙桃市交通规费稽查队,1993年由仙桃市编委以仙机编[1993]65号文批准成立“仙桃市交通规费稽查队”,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,隶属市交通局,行使交通管理职能,工作职责以稽查全市交通规费,堵漏补征为主,并暂定编10个;2003年,经市编委以仙机编[2003]4号文批准更名为“仙桃市交通稽查大队”,单位级别由助理级晋升为副科(局)级,核编36人,大队亦由单一的征费型单位转变为征管并重、管理与服务并重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、初步具备综合执法能力的单位。 |
二、主要职责 |
①对所有市管交通规费进行查漏补征。②对欠费达3个月以上的营运车辆,按《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暂扣车辆,并开具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暂扣凭证,督促车主缴清所欠交通规费后,按规定取滞纳金和罚款。③对是本市人挂外籍车牌且长期在本地经营达三个月以上的车辆,重点实施稽查,督促其缴纳交通规费,并对欠费车辆按有关法规收取滞纳金和罚款。④清理和整顿全市城乡运输市场,直接查处各类经营车辆的违章行为,有效打击和取缔从事道路运输的“黑车”、“灰车”。⑤负责仙周线、仙西线蓝牌客车客附费征收工作。⑥负责城区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工作。⑦负责全市乡镇区间运输车辆公路规费征收工作。⑧从元月一日起,对全市各交通单位交通规费的征收标准、票证填制、乡镇客运站服务性收费和其它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稽查,对稽查中发现的制票不规范行为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 |
| 三、领导介绍 |
刘 俊:大队长、党支部书记。主持大队全面工作。
范志昊:副队长、党支部副书记。分管机关事务工作及财务;分管党建和人武工作;分管综合和计划生育工作;分管法制和调处工作。
胡忠祥:副大队长、党支部副书记。分管稽查二中队工作。
许 军:副大队长。分管精神文明工。
冯翔:副大队长。分管费收工作;分管稽查一中队工作。
罗来刚:副大队长。分管费收工作,分管稽查一中队工作。
蔡晟:副大队长。分管稽查三中队工作。
尹本银:大队工会主席。分管工会工作。 |
| 四、机构设置 |
办公室:组织协调大队机关工作,处理大队党支部,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;全面协调大队党政群团工作,搞好上传下达,负责拟订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及全局性工作的督促检查;负责起草大队综合性文稿、报告、请示以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;负责文秘、政务信息、机要、信访、档案和接待工作,负责大队机关资产管理、后勤保障、综合治理,安全保卫工作;负责大队机关文明卫生、计划生育等工作。
财务科:负责大队财务收支管理、规费征收、票据管理工作。
法制科:负责大队文明执法及法制教育、执法监督、督办检查等工作;受理有关执法投诉和管理对象咨询等事项。
调处科:负责对大队暂扣车辆、暂扣证件的处理。
稽查一中队:负责辖区内车辆规费征稽、查处各类经营车辆的违章行为;协助运输市场管理,打击和取缔从事道路运输的“黑车”、“灰车”;负责对全市交通各相关单位的征费行为进行稽查,协助市局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。执法车辆:鄂M02288
稽查二中队:负责辖区内车辆规费征稽、查处各类经营车辆的违章行为;协助运输市场管理,打击和取缔从事道路运输的“黑车”、“灰车”;负责对全市交通各相关单位的征费行为进行稽查,协助市局相关部门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。执法车辆:鄂M02699
稽查三中队:负责辖区内车辆规费征稽、查处各类经营车辆的违章行为;协助运输市场管理,打击和取缔从事道路运输的“黑车”、“灰车”;负责对全市交通各相关单位的征费行为进行稽查,协助市局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。执法车辆:鄂M00189
稽查四中队:负责辖区内车辆规费征稽、查处各类经营车辆的违章行为;协助运输市场管理,打击和取缔从事道路运输的“黑车”、“灰车”;负责对全市交通各相关单位的征费行为进行稽查,协助市局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。执法车辆:鄂M05099 |
| 五、联系方法 |
| 地址:仙桃市勉阳大道60号 电话:0728-3223839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