仙桃市港航管理局、地方海事局实行一门两牌,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,由湖北省港航、海事局和仙桃市交通局双重管辖,对全市地方航政、航运、航道、港口及水运实施统一管理。
二、主要职责
负责对全市水路运输企业、运输船舶、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审批,对其经营活动事实监督检查。负责办理船舶国际证书、船舶登记证书,负责船员考试、发证,负责水上交通监督管理,调处水上交通事故,审批水上、水下工程,对乡镇船舶、渡口进行监督管理。负责船舶检验发证。负责参与编制航道发展规划,负责辖区内江汉、东荆河、通顺河的管理维护,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、临河、跨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及技术要求。负责全市港口的行政管理,参与编制、监督实施港口规划,负责港口岸线的维护和使用管理,负责港口建设、保护,对港埠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。依据有关规定,征收水路各项规费。负责江汉中下游水路运政、签证、安全检查和规费征稽工作。
缪盛林:书记、局长,主持行政、党务全面工作; 何锦才:副书记、副局长,协助局长、书记做好全面工作;分管机关、财务、计划、审计工作;分管综 合治理、计划生育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;负责航道段的重要工作。 宋树清:副局长,分管运政、工程、港口、航道、法规工作。 胡怀贺:副局长,分管党务、人事、费收、稽查工作;分管办证工作;负责江汉所的重要工作。 张爱国:工会主席,主管工会工作,分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,分管船检、航政、老干工作。 陈绪泽:总支委员,分管纪律监察工作,协助费收工作。 郭奉权:总支委员,主持港口所的全面工作;分管《港口法》的落实和港口改革工作;协助分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;协助做好汉江片的协调工作。 杨世刚:总支委员,负责运政、办证、稽查工作;协助分管费收工作。